废轮胎炼油固废的产生以及处理方式

2023-07-07

废轮胎炼油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尘、水膜除尘产生的沉渣、双碱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废UV灯管、废活性炭、储油罐每3年定期清罐产生的清罐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职工生活垃圾。

1、收集尘:钢丝出料阶段和炭黑出料打包阶段产生的炭黑尘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收集后与炭黑产品一起外售处理。

2、裂解器、废气燃烧室水膜除尘塔循环水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掏至干化池,自然干化后桶装至厂区一般固废暂存点暂存,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3、脱硫石膏:采用双碱法进行脱硫,双碱法脱硫装置会产生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4、废UV灯管:项目UV光氧催化装置采用紫外光灯,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5、废活性炭: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6、清罐废物:储油罐约每3年需进行一次油罐清洗作业,清罐时将产生清罐废物,主要由清罐油渣和清罐废水构成(统称为清罐废物)。清罐废水由于含油类物质浓度较高,现场无法进行处理或回用,应与清罐废渣一并作为危险废物(HW09)由专业有资质的清理公司负责妥善处理。

7、废机油等: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8、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项目设备检修过程会产生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9、生活垃圾: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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