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轮胎通过轮胎炼油设备炼出来的油是一种燃料油,不是汽油、柴油等能够直接用于机械设备上的燃油。是一种用于加热锅炉的烧火燃料。外观为黑色粘稠液体,闪点约为7.5~27.5°C,沸点约为20~160°C,密度约为0.78~0.97,稳定性较好,多用于燃料油使用,也可通过蒸馏加氢处理等方式分离出多种有机原料,如苯,甲苯,汽油,柴油等。在组成废旧轮胎的原料中主要物质是一些橡胶,炭黑,特殊的添加剂,钢丝,聚合物以及其他化学物质。所以废旧轮胎经过废旧轮胎炼油设备的裂解之后,可以得到燃料油,炭黑和钢丝等资源。
废轮胎炼油是国家允许建厂投资的项目,但需要提前申办好相应的环评、安评手续等。项目需要通过环保局检验无污染问题之后才可进行生产。至于一些对环保造成严重污染的不环保的炼油厂是因为环保不过关,没有相关环评而生产,这种是不允许的。经废旧轮胎炼油设备炼出来的油密度在0.93左右。热值可达10000大卡左右,主要做燃油卖至水泥厂、玻璃厂、陶瓷厂、发电厂、炼钢厂、锅炉厂;经过蒸馏设备深加工之后,可冶炼成非标燃油,用于重油发电机发电等。